在英國唸書的時候,有機會進一步研討溝通式英語教學(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應用在課堂上的理論和實際議題。根據學者 J.K. Richards和T.S. Rodgers指出,溝通式英語教學是1960年之後,英國應用語言學者針對當時流行的情境語言教學(Situational Language Teaching)做出的理論改革;在這個理論中,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比對特定情境的句型結構掌握能力(mastery of structures)還要重要。
溝通式英語教學的特色有些是放諸台灣的英語教學情境也OK的,例如適切性(Legitimacy),溝通之間的互動按照社會常規規範進行,不應該天馬行空或無厘頭;換句話說,語言使用者不應該用既定的模式(已經背的滾瓜爛熟的回應語句:例如 I’m fine.)回應變動中的各種溝通模式(例如用I’m fine.回應How’s your wife doing?)。此外,標的語言使用(Target language use),在教室使用目標語言當然是無庸置疑:例如英文課當然運用英語。另外就是表達意圖(Intention to mean),認為語言最重要的是意有所指,而不是無意義的機械化練習。多數的英文老師都認為把單字背好的要訣之一,就是運用單字造句表達自己。
此外,CLT也強調以下幾個特色,首先是訊息斷層(Information gap),指的是透過語言溝通過程,發生的正常訊息接收傳遞不良現象,通常這也是誤會或誤解的由來。個人化(Personalization),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運用語言的策略和方式。不可預測性(Unpredictability),溝通過程中沒有人能夠百分之百預測互動者要說些什麼。語言使用錯誤(Approach to Error),溝通式英語教學強調語言使用者會在語言溝通過程中犯錯,而且鼓勵使用者在錯誤中學習。真實情境(Authenticity),強調語言使用者要在真實的情境當中運用目標語言。
然而,因為學習語言的目的不同,許多溝通式英語教學的特色恐怕無從在台灣的英語教學情境中發揮,尤其是在考試成績重於一切的台灣。考試著重的是答題的正確率,因此,學生們恐怕不會被允許犯錯。為了讓學生充分準備考試,真實情境的語言使用機會往往被剝奪,個人特色也被考試特色抹煞;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情況之下,語言使用的不可預測性也因此大大降低。這一切的一切都能解釋為什麼溝通式英語教學無法在台灣落實,而台灣多數的英語語言學習者似乎停滯在只偏重英文讀寫能力,”考試一條龍(還不見得人人如此)、聽說一條蟲”的階段。
回國之後我試著在任教的班級用”全英語”溝通的方式上英文課,然而對考試結果而言效果卻是出奇的不好。第一,畢竟學生的英文程度有限(以普通班而言),用中文講解都已經有些難度了,更何況是用英語解釋英文。第二,訊息斷層特質無法保障文法的解釋品質,而文法卻又是考試的重點。第三,怕學生聽不懂,在英文解說之後接著中文講解的結果事倍功半,學生學習的進度落後,沒有時間針對月考的內容多做練習。這以上一切的一切除了造就不忍卒睹的月考成績之外,意外中替溝通式英語教學運用在台灣情境下了一個結論:CLT固然有能增強聽說等溝通能力的優點,對以讀寫能力為評量重點的台灣英語教育情境卻不見得適合。(君不見:有哪位補習班的名師用全英語上課?)
其實,會考試不表示英語好,而光是上英文課的時候才聽到英語絕對是不夠的,所以當我們聽說教育部計畫利用經費,將閒置公共設施打造成可以自在使用英語的英語村,我們真的覺得非常欣慰。對許多人而言,這也許只是開口說英語的一小步;對印證溝通式英語教學的效果而言,卻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一大步!也許,距離校慶園遊會當天完全使用英語作交易的那天不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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