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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選修的英文寫作面面觀是星期二的課。一開始以為是幫助英文寫作的進階課程,後來發現不是。結果,剩下來的全班不到10個人當中,只有我和Amy是台灣同學,其他只剩下大約四個中國大陸來的旁聽訪客(visitors)。太多台灣同學也不太好;因為我們的交情都很好,好到很多時候甚至不需要用英文口語溝通,彼此就知道大家在想什麼了(真的很神奇)。這樣怎麼練習英文呢?我們只好硬著頭皮留下來繼續上課。


        上課的大致程序是這樣的:前一個禮拜教授會告訴我們要閱讀哪篇文章,這些文章教授已經放在課程網頁上了。我們回家閱讀之後,把閱讀的摘要或重點,或者是反對的申論或理由整理之後拿到課堂上來分組討論。最後,教授會總結各組的結論並且講解或敘述這些文章的重點。


        目前為止我們覺得這節課還蠻有趣的。首先,閱讀的文章來自教授精選,含括各個我們從來不曾思考過的層面。有一篇文章談到語言之間的結構衝突,導致有些語言學習者使用母語學習方法學習第二語言,結果就是一場災難,在寫作時尤其明顯。這讓我回想到之前很多學生把英文單字寫一千遍來背英文的錯誤學習方式,就是源自於學習中文的習慣。


        另一篇討論語言的類型;作者發現西方語言大多由說話者承擔語意責任,說話者有責任要把想說的事情表達清楚。而東方語言,尤其是日文則剛好相反;聽話者自己要把聽到的東西做適當的詮釋。這種語言類型的截然不同,使的多數東方語言學習者在學習英語寫作上吃了非常多苦頭。在中文當中,把文義隱含在字裡行間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不能用同樣的方法寫英文作文。


        還有一篇討論一個有趣的個案,一群英語老師和學生票選三封德國學生用英語回給筆友的信。結果作者發現,老師和學生票選的結果是同一封信,但根本的理由不同。老師票選的原因是這封信犯的文法錯誤雖然不少,可是結構完整,表達清楚。學生們卻覺得同一封比較生動有趣。教授提醒我們:我們在教英語寫作的時候,我們有多少學生是真的寫他們想寫的東西,還是挑他們會寫的來爭取高分。如果文法的精確度不影響文意表達,為甚麼不鼓勵學生勇敢嘗試寫出真正想寫的東西?


        這禮拜上的更精彩,講到剽竊(Plagiarism)時候,中華文化的認定比較寬鬆,因為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大量引經據典,老師還會獎勵你因為我們寫作有所根據;我們從不需要註明出處,因為是哪個古人寫的根本就是常識。在西方文化中,這些全部是剽竊。在他們觀念中,如果我要引用再別康橋裡的詩句,我一定要把作者,哪份文本,甚麼時候發表,第幾頁等等通通列在我寫的文章後面。真是這樣我還敢寫作嗎?太麻煩了吧。


        此外,要把閱讀到的東西精確的表達是另一份挑戰,再加上我們也得全神貫注聽其他同學說什麼,好給適當回應。還好,目前為止班上的國際同學們都蠻合群的,就算聽不懂也都猜對我們的說法,還沒給過我們難堪。總而言之,練習英文閱讀,聽力和口語是不錯的啦。可惜期末要交快5000字的報告,似乎有點太多了。再寫個另外5000字,我的論文都快寫完了耶。


 



討論中, 歡迎照相, 因為我們剛剛達成結論.


 



我們的授課講師, 喜歡穿夏威夷風情裝, 他老婆是日本人唷, 所以很了解東方語言的特性, 也曾經來過台灣唷.




很快的, 最後一節課結束了, 謝謝老師精闢的教導. 下學期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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