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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與教學方法(Curriculum and Pedagogy)是下學期的必修課之一。一開始,這節課給了一個英語教學方法原則理論的粗略指引,接著就進入對英語教學面向各個層面的廣泛探討。主題含括英語聽、說、讀、寫四個技巧的教學和學習方法背景探討、字彙的教學、文法的教學、任務根據的語言教學(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特定目的(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的主題教學、課本教材與課程大綱(course book and syllabus design)等等。負責這節課的老師SimonGeorge會先輪流上第一個小時的口說課程,接著再進入每周兩小時的研討會。在研討會裡,有一組同學會針對當周要探討的主題做口頭報告(presentation)和實際的教學演示(teaching demonstration),然後再針對探討的主題做進一步的經驗交流與心得分享。


        整體而言,這節課的收穫真的蠻大的,尤其對我們這些已經有幾年教學實務經驗的老師而言;畢竟我們這個研討會分組的同學由國小、國中、高中甚至高等教育等等不同階段在職進修的老師所組成,所以我們可以旁徵博引,從各個不同的層面確切探討每個教學法其中的利弊得失。對於已經知道的教學技巧部分,我們現在已經可以把學者們探討過的理論和我們實際的教學經驗做結合。能夠符合我們教學經驗的,我們認為這些教學理論的腳踏實地;不能符合的,我們則認為這些教學理論超凡脫俗。對於之前我們不明瞭或不清楚的部分,我們得到的收獲更大。


        不過有時候班上同學意見和認知難免不和,爭議就在所難免;之前在探討教導文法的教學方式時,我們班上就產生過激烈的爭辯。學者探討的文法教學法分為演繹法(deductive)和歸納法(inductive)兩種;對於認知能力不夠的年幼學習者而言,學生根本不能理解英語文法(例如進行式和現在式)的差異,所以班上的國小老師們根據她們的經驗,主張不用講解直接練習,讓學生自然而然內化這種文法就好了,反正他們沒有測驗的壓力。當時示範高等教育文法教學的Mustafa卻一直主張小學生也可以講解文法,而和班上同學激起辯論的火花。無論如何,真理越辯越明。透過口頭報告、教學展示和延伸討論的方式,確實可以活化我們對英語教學的思維和反省


       如果真的要挑剔這門課的缺點的話,這們課沒有特別探討如何教發音(pronunciation),尤其在上學期我們已經知道語音學(phonology)的知識之後,沒有繼續增強我們這個領域的知識和討論相關教學方法是很可惜的。此外,我們這個分組裡沒有母語使用者(native speaker)英語教師,也就無從知道英國老師在海外教英語的觀點。有趣的倒是GeorgeSimon不約而同的承認:因為透過大量接觸和練習,他們早就把英語內化,也就不懂如何解釋英文文法(就像我們不見得知道如何解析華語規則一樣),甚至無從講解英文文法的意義和運用規則。換句話說,母語使用者英語教師真的無所不能嗎?他們自己都高度懷疑了,也可以給如此認為的朋友們做參考。


 


 




呵呵, 這次Carol真的生氣囉!


 



最後一節課了, Simon臉上的表情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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