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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昨天去參加了海運說明會;距離預定回國的時間越來越近,海運的開始也表示我們距離真正回國的時機已經不遠囉。一般而言,學會主導的海運沒有固定的時間點,為了配合大多數久月底寫完論文同學的需求,時間點大多定在九月初附近。不過,去年這裡的海運倒是因應學生的需求而辦了兩次。我們班上的同學其實很早以前就希望海運可以提早辦理,因為今年ELT班上有包括我和Amy在內的十位同學是學校在職進修的老師,按照一般的請假規定,我們必須在八月1號之前回到學校復職。所以,我們很早就像學會表達希望海運可以提早辦理的意願。


     不過令人比較遺憾的是,這個由學會所主導的海運說明會並不讓人感到滿意。首先,從整個和學會同學以及廠商協調的過程中,可以看出主事者從來沒有正視過我們班同學所表達希望提早海運的需求。最後提出的折衷方案還是中O行派來的業務代表幫大家思考提出的。其次,整個開會的流程和決定辦理時間點的投票表決方式充滿了瑕疵,不僅沒有按照一般的會議規範進行,強調現場投票的表決居然出現了沒有現身的學生以委託書的方式決定投票結果的情形,令人為之氣結。其實,我們也知道學會沒有義務幫我們只有十幾位同學的需求辦理海運;他們所要做的事只是告知我們學會人力吃緊,沒辦法辦理兩次海運,所以只能以照顧多數同學的需求為主在九月辦理一次,並且把廠商的聯絡方式和已經和廠商進行討論的細節告知我們就可以了;主事者實在沒有必要,通知我們一定要到場,卻用有爭議的投票方式,進行看似民主,事實上結果卻早已經由不在場同學委託決定好的方法表決。結果不僅讓親自出席會議的我們覺得很受傷;如果我們當場質疑委託書的公正合法性,又會破壞台灣同學會的和諧和感情,而事實上吵吵鬧鬧又對事情的解決沒有幫助。其實從昨天討論的結果來看,主事者只要告知廠商我們班同學的特殊需求,廠商想出折衷方案的時間不過五分鐘。只要有心,事情是可以圓滿解決的。更讓人遺憾的是有一部份台灣同學缺乏的同理心。學會其實從來沒說不能照顧部分同學的特殊需求,反而是其他台灣同學說出口的;儘管這也許是事實,但是我們心裡真的覺得很難過:台灣同學不是應該互相幫忙的嗎?


     所以還是靠自己囉!我們真正在乎的不是海運有多便宜,抵達台灣的速度有多快,寄出的貨物可以比人先到這些事情而是希望我們能自己親自寄出需要海運的貨物,避免假手他人所引發的不必要爭端。這些事情其實我們班自己獨立來運作就可以,實在不用麻煩學會幫忙了。看來除了學業、Andy、朋友之外,我們又可以學到海運這些新的東西了;這一年的收穫之多真是超乎我們想像呀。


 




廠商的業務代表, 其實非常幫忙. 還是要謝謝學會幫我們找到這麼好的業務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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